在新的市场条件下,笔者认为是某些自住房的房价已不具竞争力。去年10月,北京大规模的推出自住房,重要背景和原因是去年北京房价过于火爆,连续多个月份领涨全国,北京官方控制房价目标的压力很大。于是,将大量供应自住房,作为稳房价、缓解供需矛盾的一招棋。
自住房弃购证明政府绝非万能
近期,很多北京人等待已久的自住型商品房终于上市,结果却出现中签者放弃认购的现象,有媒体报道弃购率最高达20%。这事可就诡异了,之前部分楼盘的房源和申请人数比一度高达1∶4000。僧多粥少,中签的概率比彩票都低。最终居然中签者放弃认购,原因何在?
先说明一下自住房是个什么东西。2013年10月,北京印发《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销售均价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低30%左右,2013-2014两年推出7万套,5年内不得转让,5年以后转让的,如果有增值,应当将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自住型商品住房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也即: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同时,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显而易见,自住型商品房实质上仍是限价商品房,但价格优惠程度略小,显著小于经济适用房,而门槛又低于限价房和经适房。由于总价比周边周质商品房低三成左右,即便是5年后转让需要交给政府差价的30%,仍有利可图。不妨简单算笔帐(不考虑交易税费):假如当前一套自住房总价200万,比周边商品房便宜了三成,即90万(市场价290万)。
假如5年后此套房子按市场价上涨一倍,即290万的一倍,540万元。其差价为540万减200万等于340万元,这一差价的30%为102万元,则最终业主仍能获得438万元,相比200万元上涨119%。只要能申购成功,不仅自住划算,其投资价值也挺高。由此,导致符合购买条件的人数巨大,申请者甚众。
既然如此,为何有一批中签者弃购?原因肯定有多种,比如这类项目位置偏远,周边生活配套差,很多申请者当初只是贪便宜、具有从众心理而参与,结果真的中签后,仔细调查周边情况,觉得与先前想像有较大落差,于是心生犹豫。再如,有些人中签后,发现对于具体楼盘的户型、建筑、环境某些方面等不满意。
但最关键的原因,在新的市场条件下,笔者认为是某些自住房的房价已不具竞争力。去年10月,北京大规模的推出自住房,重要背景和原因是去年北京房价过于火爆,连续多个月份领涨全国,北京官方控制房价目标的压力很大。于是,将大量供应自住房,作为稳房价、缓解供需矛盾的一招棋。
然而,今年以来全国楼市快速降温,出乎很多人意料、也应出乎北京官方的意料的是:北京房价居然也降温了。全国70城新房价格指数5月出现环比下跌拐点,而北京二手房价格指数5月跌幅排70城第一,6月跌幅排70城第二。按市场规律,在降温阶段,郊区房价先跌。于是,原本很有价格优势的自住房,随着周边商品房楼盘价格的下跌,价格优势越来越小,甚至荡然无存。面对这一快速变化的情况,部分中签者信心动摇,感觉到此时按此价格购买自住房并非上策,这正是理性经济人的正常反应。
这就反映出一个复杂的问题:政府原本想做好事,但快速变化的市场,打乱了原先的政策框架,使政策运行出现失序。一个自住房项目,从土地出让、建设、分配、竣工,时间流程很长。尤其是,土地实行公开出让,在出让地块的时候,政府已经定好房子销售价,政府很难在土地出让之后,再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售价,因为这将涉及到已经购地的开发商的利益。
假如北京房价未来一年一直下跌,如果政府不调低自住房售价,则比周边商品房价格低30%也就成了空话,部分自住房项目弃购比重必将越来越大。参与的开发商怎么办?房子卖不出去,就得赔钱,难道需要政府退还部分土地款吗?如果真如此,北京相关部门必然焦头烂额!
实际上,类似教训早就发生过。其一,香港有个“八万五计划”。1997年之前几年,香港房价持续上涨,民怨很大。香港回归后,第一任行政官董建华于1997年10月宣读首份施政报告,提出十项工作计划,其中“安居”一项中包括三大目标:每年兴建的公营和私营房屋单位不少于八万五千个、十年内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轮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时间缩短至三年。1997年,政府拍卖了19幅住宅用地,另外批出7幅土地作居屋(相当于大陆的经适房),以及售出3幅土地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相当北京的自住房)。
非常不凑巧的是,受亚洲金两融危机的影响,香港房价四季度开始下跌,1998年6月政府被迫暂停卖地直至1999年4月。2000年过后,首批“八万五”时期兴建的住宅推出,大大增加了住宅供应,这对于正在降温中的楼市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自然进一步助跌了房价。“八万五计划”终究尴尬收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