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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搅拌站业务员“高买低卖”敛财被诉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马某2003年大学毕业之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2011年5月份,他听朋友说北京市通州区实施道路硬化工程需要大量的混凝土之后就主动找到了这段工程的包工头高某,其谎称是北京金马搅拌站的业务员,可以每立方米335元的价格向其供应混凝土,因价格便宜高某便与马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混凝的单价为335元每立方米,货款日结。事后,马某通过关系找到了金马搅拌站的业务员王某某,其介绍称自己是北京大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因工程施工需要向金马搅拌站购买混凝土,为了让王某某放心,马某还找到一个自称是大鹏建设有限公司姓戴的经理和王进行商谈,后双方签订供货协议,约定混凝土的价格为420元每立方米,到1500方时结款。之后,金马搅拌站开始向通州区高某的工地供应混凝土,共计951立方米,高某则按照事先的约定向马某支付货款,截止至案发时支付给马某人民币24万余元。后金马搅拌站联系马某要求支付货款,马某初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则联系不上,金马搅拌站找到北京大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时却被告知没有马某这个人也没有姓戴的经理,合同上的公章也是伪造的,这时金马搅拌站才知道被骗了。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犯因另一起合同诈骗罪于2012年2月28日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羁押于山东新康监狱,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北京市朝阳区民警将其押解回京,目前本案还是审查办理之中。

检察官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应当注重相关风险的规避,增强防范意识,切不可对合同相对方不加审查就轻易相信,本案中被害单位完全可以事先打电话核实一下信息的真实性而事后让对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然后再签订、履行合同,否则也不会被一个并不高明的骗术所骗,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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