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融监管机构或组织框架“胎动”多年,就是“生”不出来。这一次,能如愿分娩吗?反正决策层已给出时间表。
3月31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制定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这昭示,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已提上今年的议事日程。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前夕,6月份宣布中国监管机构改革计划并非没有可能。”一位监管层接近人士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经济观察报,当下,大金融、大央行乃大势所趋,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势在必行。其改革方案6月不出,年内也会推出来。
而不同金融结构条件下金融监管模式之演变,亦赋予大金融监管新的内涵。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前的预热说法是“金融国资委”;第五次时,或将变成仿照英国的超级央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