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迎来了利率市场化的加速发展,我国银行业则经历着利率市场化的改革阵痛。
自2014年年底至今,央行共计降息6次、降准4次,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75%降至1.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从5.6%下调至4.35%,大型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由20%降至17%。自10月24日起,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标志着历经近20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
不过,要防止货币政策功效“跑偏”,监管部门还需要在降准资金流向、降息政策落实中,加大政策引导,防止“双降”释放的资金被股市、楼市及地方政府债“吞噬”,真正落实到改变实体经济融资难困局中。
另外,岁末再度迎来利率市场化进程标志性事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12月初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大额存单及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范围,机构个数分别扩大至243家和643家。在利率市场化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此举对于扩大银行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进一步提升定价能力等均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