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度追求高业绩与高额回扣
汽车经销商与汽车金融公司往往将购车与贷款两项业务“捆绑”进行,一方面汽车经销商为提高汽车销售的业绩而给予汽车金融公司高额的回扣,另一方面,汽车金融公司为提高贷款业绩也不断放宽贷款标准,车辆销售与汽车贷款业绩相辅相成,汽车经销商与汽车金融公司存在共生关系。
(二)盲目放宽汽车贷款条件
为提高车辆销售及贷款业绩,汽车金融公司“车贷”盲目放宽贷款条件。一是申请门槛低,只要购车借款人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并支付贷款首付,无需常住户口、无需本地房产、无需担保人、无需信用记录等;二是首付比例低,一般达到车款总价的20%即可;三是贷款时间长,一般可长达3-5年,甚至车辆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损耗仍处于贷款期间;四是手续简单方便,审批时限短。车辆经销商常给出诸如“零首付、零利率”等车价优惠、贴息活动来吸引消费者,实际上中间发生的利息由经销商替消费者垫付给金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