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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建议

(一)继续加强信息披露体系建设
作为一种结构化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以资产信用为基础,对基础资产的信息披露有很高的要求,既是投资者决策的基础,也是市场定价的主要依据,尤其是市场进入注册制后,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目前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均已建立了信息披露的框架原则,下一步则需要进一步细化、标准化和透明化。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市场流动性
一是继续沿品牌化、系列化道路发展。
2015年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中,伴随着发行量的增加,发行人开始注重对其不同基础资产类型的产品冠以不同的品牌,形成系列化、品牌化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序列,如民生银行的“企富”、“创富”、“汇富”系列,招商银行的“和信”、“和家”、“和享”系列等。品牌化和系列化的形成带来的是市场的相对标准化,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决策成本,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有积极作用。
二是提高非银机构投资者参与深度。
截止2015年底,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中,银行类投资者持有其中58.49%的份额,非银金融机构投资者持有41.44%,非金融机构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0.07%。非银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在逐步提高,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资管产品的增持不仅仅是由于市场高收益产品的短缺,更是ABS产品愈来愈受到投资者青睐的表现,但另一方面,在基金类投资者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占近44%的比例,当前银行理财尚未打破刚兑,发生信用事件难免会由银行进行兜底,这样看来若ABS产品出现兑付问题,银行系统整体面临的风险仍不低。下一步应继续鼓励更多类型的非银机构投资者参与进来,并注重培育投资者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同时继续创新产品,促使供给侧和需求端的有效匹配,带动一二级市场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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