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民营银行的目的在于打破中国商业银行业单元国有垄断,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与国有银行相比,民营银行具有两个十分重要的特征:一是自主性,民营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包括人事管理等不受任何政府部门的干涉和控制,完全由银行自主决定;二是私营性,即民营银行的产权结构主要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并以此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干预行为的发生。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金融机构特殊的产权结构和经营形式决定了其具有机制活、效率高、专业性强等一系列优点,因此。民营银行是中国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银行的定位要以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等为主。银监会支持民营银行设立与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相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