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融资,是指资金的需要人(即筹资人,一般为供货企业)将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或质押给专门的融资机构,由其为企业提供融通资金、债款回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金融服务,从而使以赊销为方式的企业得到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的周转。
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在西方早已得到广泛应用,许多国家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行业成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专门的金融机构从事此项业务,是西方国家常规的融资渠道之一。
1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金融支持工业增效升级的措施,其中包括:确定鼓励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扩大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国务院首次提出“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给应收账款融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