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互联网金融的各个领域起步都早于中国,而且绝大多数领域都领先5年以上。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各种模式,也都能在美国找到原型。例如,与支付宝、财付通等相对应的电子支付类应用,美国有Paypal,此外Paypal还涉足货币市场基金,这又与余额宝面向国内提供的基金服务相类似;在网络银行的建立与拓展上,美国于1995年推出SFNB,中国于2014年上线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以及浙江网商银行;非股权众筹业务上,美国第一家成立的是2009年的Kickstarer,中国则以2014年诞生的京东众筹为代表……
因此,一批“借鉴”美国金融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相继林立于中国市场,从“懵懂期”过渡到“成熟期”,从相关政策的空白到今年两会时李克强用“异军突起”鼓励其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已经从“怕监管”“躲监管”走向了“求监管”,P2P市场、互联网保险、以及基于电商的供应链金融已基本摆脱外界灌以的“空手套白狼”之嫌。另一方面,银行业躺着能赚钱的“最好的日子”也已逝去。
当然,互联网的本质是改善信息流动,而金融的本质是消除信息不对称。拥抱互联网的方法和技术,与其说是金融创新,不如说是金融的本能,整个金融体系和互联网本质上并不是对立或颠覆关系,只是二者走向融合或需要一段类似于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与迈步。由此可见,当互联网与金融业开始融合时,互联网开放的属性就注定了互联网金融会成为一种辅助而非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