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城镇化基金的特征

1.名股实债,更像优先股

在城镇化基金中,社会资本表面上以股权的形式加入,实际上大多由政府约定股权到期回购以实现退出。而且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银行等基金合伙人一般都有隐性的担保条款,并且提供土地、房产、上市公司股权等抵质押物,若基金投资的本息远高于未来的现金流,地方政府也承担相应的回购责任。因此社会资本的收益率可预期,城镇化基金更类似于优先股。

2.市县级为主体,多为公益性项目

截至2015年4月底,各地已披露成立的城镇化基金共有16项,其中市县级政府建立的基金13项,占比约为81.3%。基金的用途均是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等公益性项目。一般来说,信用级别较高、财政实力较强的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相对通畅,经营性项目可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相比较而言,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比较弱,此前城投债是其主要融资渠道,但如今43号文限制了城投平台的融资功能,同时公益性项目难以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因此转而以城镇化基金提供隐性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