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与法律工作密切相关。
其一,政治风险往往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外国政府在违约之前,在进行国有化或者征收之前,往往从签署的合同或者外国投资者履约过程中找毛病,如果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或者政府签署的协议有一点不符合该国法律甚至宪法以及国际条约,或者在履约过程中有一定违约的行为,就会被东道国政府作为把柄,要求修改或者终止协议。
其二,政治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投保的方式来获得救济。能够承保这类风险的机构在国内有中信保,在国外有世界银行下设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MIGA(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在遇到政治风险的时候,这类保险机构可以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