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琦指出,丝路基金上述几笔投资,一个共同特点是通过股权+债权的模式,支持这几家行业领军的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和运营。这三个项目比较充分体现了丝路基金的投资理念。分别代表了丝路基金在绿地项目开发、国际市场并购、支持能源合作等重点领域的积极尝试。
金琦指出,上述实践,丝路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增加了企业、项目的资本金,同时降低了企业整体的负债比例,相应提高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丝路基金也通过参与银团贷款,对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融资支持。有了资本支持,中资企业就有能力参与投资项目的后期运营,得以进一步融入所在国经济发展,能够支持当地就业和自身的产业布局,更加有助于促进技术升级、绿色发展、价值链再造和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金琦认为,我们国家中资企业多年来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普遍遇到的问题是股权支持不足,而是以债权为主的融资方式。这种比较单一的模式不利于产业链的形成。企业“走出去”需要创新,加大股权投资的支持,配合债券、基金、信贷、信保以及各种本外币的多种投资和多币种的组合,支持企业在“走出去”当中实现产业链的合理布局。
丝路基金的功能定位是以中长期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模式来推动企业“走出去”和实现“一带一路”的框架发展。上述实践,丝路基金通过投资增加了企业和项目的资本金。同时降低了企业整体负债比例,相应提高了项目的融资能力。
丝路基金对接各国战略
金琦指出,丝路基金成立之初,提出过一个运行原则是对接效益、合作和开放地发现原则。其中对接原则是核心原则,内涵是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对接原则是对“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经贸投资合作的总原则,是有效推进融合与转型的重点所在。概括来说对接原则应该在以下几个层面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