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其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即将资金从储蓄者转移到融资者手中,所有涉及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在一般均衡定理的经典表述中,金融交易是不需要金融中介的。Mishkin(1998)指出,金融中介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
第二,金融中介有专业的信息处理能力,能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传统金融模式有两类金融中介在资金供需双方之间进行融资金额、期限和风险收益的匹配:
一类是商业银行,对应着间接融资模式;
另一类是资本市场(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直接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