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晚,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将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自1月25日实行。
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于去年2月在上海自贸区开始试点。
《通知》称,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央行和外管局将不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由于目前人民币处于贬值预期下,市场主体正在去外币借款杠杆,因此市场对这一通知的推出时点有所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