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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处置须支付环境补偿费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生活垃圾的产量日益增加,生活垃圾处置问题日益凸显。
1月7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市政府137号令形式正式公布,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此,江苏省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了规章的指引,将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办法》的制定回应了哪些现实需要?体现了什么样的地方特色?《办法》出台后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垃圾数量逐年递增,处理能力相形见绌

苏州市区2015年生活垃圾产量达到了201万吨,再创历史新高。随着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活环境的追求不断增强,苏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垃圾处理工作与城市环境息息相关,妥善解决垃圾处理问题是打造城市美好形象的关键,也是市民拥有宜居环境的有力保障。

从2000年开始,苏州市在一些居民小区尝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力争通过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12年,苏州市25个居民小区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2013年,又新增了197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与单位;2014年,苏州市区共有307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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