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行流动性 一个绕不过去的坎
来源:当代金融家 作者 仇京荣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危机后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两项指标作为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标准,从而确立了流动性监管与资本监管几乎并驾齐驱的重要地位。
中国金融市场和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2013年6月份发生的“钱荒”充分暴露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美国银行业如何稳健、审慎推进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对我国商业银行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而言,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
银行运营的资金来源于债务和资本,其中债务由存款和非存款债务构成。银行吸收资金不是为了炫富,躺在那里睡大觉,需要放出去挣更多钱。银行一方面不停地吸金,另一方面还要不时地还钱、用钱。所以银行必须预留一部分资金或者有能力将放出去的资产即时变现,以应付贷款需求和取款需求,这就是流动性管理。
正如花旗银行将流动性定义为“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获得的资金,按照负债条件,完全、迅速偿还所有到期负债,包括客户活期存款”。同时由于银行承担支付中介的职能,也必须保留满足支付需要的货币。所以流动性是一个银行以最小的财务损失风险获取现金的能力,它是银行绕不过去的一个坎,安排不当,不仅影响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甚至有可能引发挤兑风潮。
留多少:考验银行预测能力
流动性管理——没有“技术”不行
由于现金和应付款一般只作为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因此,一般不用作测量流动性的指标,而且保持银行的流动性并不是在银行内留有大量现金,或在资产组合中有大量可变现的证券那么简单。
流动性资产对银行的净利润率贡献最小,因为它通常只能提供很低的收益。降低流动性风险和维持高净收益率之间的矛盾是流动性管理的核心,银行在维持充足流动性避免挤兑危机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因维持流动性而带来的利润损失是一道难题。
所以一个银行要保持多少流动性是个技术活儿,它取决于银行对预期贷款需求和取款的预测,并根据现有资产可变现的可能和时点测算可获得的现金,以及新的资金来源,测算应预留多少流动性现金。银行对预期贷款需求和取款的预测越准确,它持有的超额流动性就越少,其占用的资金成本就越低。
然而,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期待,实践中如纽约联储出版的一份研究报告所显示:绝大部分银行事实上在绝大部分时间持有超额准备金,还有一部分银行持有更多的准备金,大概因为它们没有多少可以从资本市场上借入短期外部借款的财力,或不像大银行那样支付得起一个可以把准备金降到尽量低的水平上的全职经理。
流动性管理——偏好与资源并行
在流动性管理上,是偏重资产管理还是偏重负债管理,取决于银行自身规模、财务状况以及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比如是选择出售证券(资产管理)还是借款(负债管理)来获得流动性,不同的银行取向各不相同。依赖自身资金来源满足流动性需求和将资金“存放”在资产组合中的管理者,采取的是更保守的策略。当然,光有偏好,没有相应的资源也不行。一方面需要根据偏好开拓资源,另一方面也要根据资源安排流动性。
一般来讲,一家银行的借款来源越多,越能更好地预测流动性需要,需要的流动性储备越少。大型银行由于有多种短期借款资金来源,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所需要的流动性则小。而最终流动性资金的需要量是根据预期贷款需求,根据周期性和季节性因素调整取款需求决定。
此外,银行持有的存款类型也决定了银行在可见未来的流动性需求。核心存款是银行稳定的负债。
所谓核心存款是指不太可能在受到其他银行提供的更高利息诱惑时,被提取而转移到别的银行或非银行机构的存款,包括存折储蓄账户、零售定期存款、零售定期存单等,而非核心存款包括可转让存单和经纪存款等批发存款等。核心存款与资产比例的上升,银行面临的未来不可预见的资金回撤的风险就小,流动性管理相对稳定;反之,非核心存款与资产比例上升,由于这些存款对利率变动非常敏感,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逃离银行,因此,银行流动性准备就要相对充足。
客户需求——没钱不行
一个以贷款收入作为其利润主要来源的银行不愿意因缺乏流动性而拒绝一个优质客户的贷款要求,因为如果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会破坏通过长期服务才建立起来的与客户的关系和潜在利润。此外,因流动性缺乏而拒绝客户的取款要求,后果会更严重,因此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是银行经营计划中一个非常重要部分。满足贷款客户对流动性的需求,需要银行对经济周期有一个准确的预测,提前安排。
一般来讲,在经济上升期,贷款需求旺盛,银行需要留有更多的流动性;经济低迷,贷款需求疲软,银行则不需要保留太多的流动性。这些道理所有的银行都懂,但是比较难预测的是经济拐点,到底什么时候上升?什么时候下行?什么时候收紧贷款?什么时候放松贷款?优秀的银行与平庸的银行差距就在于对经济运行拐点的判断上。
此外,流动性资金还取决于银行愿意在多大程度上进行现金储备,以满足未预期贷款需求,以及客户的风险偏好。
资产管理:我的流动我做主
银行资产构成
资产指权利人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银行的资产主要是贷款,传统上一家银行的收入大部分来自于贷款利息,当然,现在一些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比例在逐渐增大,有的已经超过了利息收入。除了信贷资产外,银行备付现金、自用不动产和投资是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不动产而言,按照美国的法律,银行拥有的不动产在类型和数量上受到严格的限制。无论是联邦注册银行还是州注册银行,其所拥有的不动产仅限于经营场所自用和贷款业务中行使抵押担保权益时所获得抵债不动产,但是银行投资在经营场所不动产上的金额不得超过其股本额。由于银行自用不动产一般不随意处置,因此它对调节流动性没有什么作用。
就投资而言,按照美国的法律,银行不能直接投资股票,只能持有投资证券。美国银行监管机构将投资证券的级别分为三等:一等(TypeⅠ)投资证券是联邦政府债券或任何州及州行政分支发行的普通债券(general obligation);二等(TypeⅡ)投资证券包括准联邦和市政公共机构或州发行的某些“收益债券”(revenue bond);三等(TypeⅢ)投资证券是由私营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公司债券、市政收益债券和按揭支持证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
联邦注册的银行被明确许可无限量地持有一等投资证券,银行持有投资证券是作为可交易的债权工具,但性质上投机性不能太强。如果银行要购买三等投资证券,该证券必须是投资级(investment grade,即BBB/Baa以上)或信用水平与投资级相当。联邦注册的银行持有的单个债务人发行的二等和三等投资证券之和不得超过银行股本和未减损盈余的10%。根据法律规定,上述限制也适用于州注册银行。投资证券的组合对银行的流动性影响的变数最大,因此许多银行都将如何组合投资证券作为资产管理的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