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313.58万户企业因未履行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5.86万户企业因被有关部门或金融机构联动响应实施限制后,通过系统履行了公示义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初步形成。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介绍了这一情况。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工商部门依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的,用于公示企业信用信息,是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一部分。他介绍,全国工商部门已公示2154.51万户企业的登记备案信息,1219.03万户和1482.49万户企业公示了2013、2014年度报告信息。截至8月31日,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297.17万户。
目前,各地建设的公示系统运行平稳,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增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免费登录查询企业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公示系统被社会广泛应用,为律师、中介组织、征信机构等从事相关业务提供了大量企业信息,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也开始使用企业公示信息开展部门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