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翟烜)昨天,市安监局发布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猴年春节全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销售时间为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初五)。如遇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将禁售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表示,与往年一样,猴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将从农历腊月25日开始,一直持续到农历正月初五,也就是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2日。2月18日前,烟花爆竹将完成统一回收入库及网点监控设备拆除。但是按照《北京市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在市政府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情况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要暂停配送、销售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