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废物原料是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简称,大众经常认为是没有用途的洋垃圾。但实际上进口废物原料是再生资源,可以被重新利用成为有用的原料。目前,我国允许进口的废物原料共13类,包括废塑料、金属合金废料、混合废金属废纸等。
现今,我国山东口岸是重要的废物原料进入通道。检出进口废物原料环保项目不合格批次占全国的接近三成,可见不合格的比例还是比较大的。不合格的废物原料很可能会影响和破坏我国的环境。因此,我国对于废物原料进口的管制越来越严格。在我国,进口废物原料,必须经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许可后才能进行。并且,进口时,需由检验检疫部门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监管,防止带有危险性、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物质入境后可能给我国环境和国民健康安全带来疫情传播、安全伤害、环境安全等风险。
山东检验检疫局告诫进口企业,加强源头质量控制,选择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的境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明确约定进口废物原料应符合我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规定,以及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的退运义务,以降低或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
尽管政府已经加强与进口废物原料相关的法例,企业亦应自觉监察进口废物原料是否合符国家标准。如发现任何倒买倒卖等违法行为,应如实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积极配合政府措施,以维护进口废物原料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