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向其他金融机构按照约定的利率拆出、拆入短期资金的行为,实际上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临时借款,旨在支持资金的周转。当银行间资金结算轧差时,就会出现头寸不足和头寸盈余的情况,为平衡资金,支持资金正常周转,头寸不足银行需从头寸盈余银行临时拆入资金,而头寸盈余银行也可将暂时盈余资金拆借出去,获取利息收入。
同业拆借需要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进行,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市场的组成部分。
同业拆借要遵循同业参与、互利、短期使用、按期归还的原则。参与同业拆借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应载明拆借金额、期限、利率和用途等内容。同业拆借的拆出资金应是交足存款准备金和留足必要备付金之后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商业银行要严格根据自身的清偿能力,有计划地拆入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