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明斯与中国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半个多世纪前的20世纪40年代。1941年3月11日,美国总统弗兰克林·罗斯福签署《租借法案》,向包括中国在内的38个国家提供战时援助。《租借法案》对华军援物资中就包括配备康明斯发动机的江防巡逻艇和军用卡车。在而后的1975年,康明斯与中国的商业联系正式开始。
作为中国柴油机行业最大的外商投资者,康明斯对华投资3.1亿美元。作为最早来华进行本地化生产的外资柴油机企业,康明斯长期坚持与中国大型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实现共同发展。截至目前,康明斯在华总计设有26家机构,包括14家独资和合资企业,员工8000多名,生产发动机、发电机组、交流发电机、滤清系统、涡轮增压系统、排气系统、后处理和燃油系统等产品,拥有由12家区域服务中心和300多家授权经销商组成的服务网络。
历经30多年的发展,康明斯已经成为中国发动机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合资、独资生产和技术转让,为中国发动机产业的现代化作出了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