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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 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 国办发〔2015〕54号附件2

附件2

部门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共16项)

一、发展改革委加强宏观政策统筹协调。做好政策预研储备,并适时向国务院提出政策建议。落实促投资、稳增长政策措施,打好投资“组合拳”,积极推进“11+6+3+1”重大工程建设。
二、教育部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推进招生计划管理改革,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今年新增招生计划全部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预计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将缩小到5个百分点左右。深入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进一步增加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人数。
三、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推动设立8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选择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科技部、财政部积极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积极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牵头指导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2014年我国集成电路全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今年一季度,全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7%。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落实减免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国内消费。今年一季度,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达216万户,减税额为51亿元,受惠面达90%以上;对2700万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189亿元。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积极促进就业和创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推进自主创业、鼓励应征入伍等工作,保持了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创业人数持续增长。继续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和“春潮行动”,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实施就业援助,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今年1—6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718万人。今年二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4%,同比、环比均小幅下降。
七、国土资源部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用地项目,用地审查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2014年9月,提前完成年度64个铁路项目用地预审。今年5月中旬,已完成全部上报的铁路、水利重大项目用地预审。
八、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大气十条”,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今年1—5月,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161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6.4%;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44.7%、同比提高10.6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1%。
九、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开发银行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1—5月已开工344万套,基本建成264万套,总体进展顺利。
十、交通运输部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今年预计实现交通投资2.6万亿元,截至5月底已完成6987亿元,同比增长15%;民航局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省份51个航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亿元。
十一、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发展银行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60项,今年1—5月在建水利工程完成投资941.9亿元,同比增长91.6%。
十二、审计署加大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自2014年8月以来,持续组织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29个中央部门、7个中央企业的跟踪审计,累计发现问题2201个,促进新开工项目598个,完善出台各项管理办法50余项。
十三、海关总署深入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双随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无纸化等通关便利化改革。改革后,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分别提高75%和86%;企业减少30%的重复申报项目,申报时间和费用节省近50%。
十四、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税务总局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商总局积极组织和推动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试点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管理、简易注销改革;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691.1万户,同比增长16.3%,改革红利日益显现。同时,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商总局积极指导地方试点,推动落实“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质检总局组织制定国家标准,指导地方开展“一照一码”试点,将年度验证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开展网上实时赋码和业务办理;税务总局积极推进“三证合一”改革试点。
十五、质检总局积极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北四省(区)、泛珠三角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9+2”检验检疫通关和业务一体化模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实施“三通两直两清单”通关和业务一体化工作模式,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实施一年以来,累计为出口企业节省通关时间约211.44万小时,节省成本约3500万元。
十六、国务院审改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分8批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和下放586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本届政府削减1/3行政审批事项目标;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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