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陕西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
内容: 播区补植种苗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企业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事业单位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的,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需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
(4)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苗木质量承诺书。
(5)投标人生产基地无病害、虫害(具有供苗产地检疫证明)。
(6)因植物生长具有区域适应性的特点,本县域内生产的苗木优先采购。若本县苗木供应不足,需选用本县以外的苗木时,由林业局制定专家实际考察苗木,苗木产地必须在陕西省境内或以北区域。县境外供应商在报名时应出具山阳县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参与本次招标的审查备案书。
(7)以往年份有不良供苗记录者,不具有投标资格。
(8)提供县人社局出具的企业当年及以上年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日至3月7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24日9时00分
附件: 附件下载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网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010-83684022 83610206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