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外贸单证。(《海商法》第71条)简称B/L,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的一种凭证。收货人凭提单向货运目的地的运输部门提货,提单须经承运人或船方签字后始能生效。是海运货物向海关报关的有效单证之一。
已装船提单SHIPPEDORBOARD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FORSHIPPING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直达提单DIRECT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MT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