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 外贸 易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 海关 办理“中国 电子口岸 ”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 电子口岸 ”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 电子口岸 ”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 核销单 (以下简称“ 核销单 ”);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 核销单 ;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 海关 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