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阎杰重庆报道 重庆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严格环境准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在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时,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将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作为优化规划的基本依据;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载和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通知》强调守住“三条红线”,即严守生态红线,规范开发秩序,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守总量红线,根据环境质量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调控开发强度和规模;严守准入红线,推动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