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范围》,公布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以下简称优先区域)的具体范围。配合优先区域范围的发布,环境保护部还发布了《关于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优先区域保护与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上两个重要文件的发布,对贯彻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战略行动计划),指导做好优先区域保护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要根据各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研究制定保护和管理措施,形成“一区一策”,将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