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土飞扬、拌合机隆隆作响是市民记忆中施工现场的常态情景。但今后,这种场景将会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清洁、噪音小的工地。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自3月23日起,该局在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市政、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工程在内的施工现场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下一步,建设单位将使用预拌砂浆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在招标时应当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要求使用预拌砂浆。设计单位依据产品标准设计选用预拌砂浆,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其品种和强度等级。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未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提出使用预拌砂浆的不予审查通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预拌砂浆使用管理和质量控制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管,并将应用预拌砂浆作为文明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监理单位对预拌砂浆产品进场验收、施工质量控制进行日常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竣工验收组织部门对应使用预拌砂浆而未使用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通过,散装水泥管理部门不予返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市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在“禁现”区域内违规现场搅拌砂浆的,将依据《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款,并计入企业不良记录予以诚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