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环保部正在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近期已设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办事部门“垂管办”;正在加快研究制定试点方案,试点工作将在年内启动,将争取用2到3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革。
记者从多个省份了解到,保证实施垂直管理改革顺利进行已经成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近日,广西自治区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期间,确保现有环保机构人员不散、环保力量不削弱,切实保证环保人员队伍稳定。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江苏省代省长石泰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垂直管理主要是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县级环保局将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
环境污染监管一直存在难题。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环保部门接受上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尽管地方环保部门在业务上听命于上级环保部门,但在预算和人事上受当地政府的控制。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环保监管在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博弈中通常处于劣势,很多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往往会对于污染企业“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