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1)受(略1)的委托,对(略1)委托运营:(略)元/吨;(略1)运营管理一项8年环境卫生运营服务一项8年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一项8年六、供应商资格:(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⑤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主体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或不少于美元2000万);(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投标人及投标人参股的各级子公司)具有至少2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业绩及至少2个生活垃圾填埋业绩,以上业绩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