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管是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环节。为了深入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治理工作,从源头监管工程质量,3月3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组织召开了北京(楼盘)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会。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行业协会参加会议。
举措一:加强企业资质管理确定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价
把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具备资质作为监管工作的第一位任务,禁止建设单位指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从买方和卖方两方面入手,让非法商品混凝土企业无处遁形,坚决杜绝无资质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流入施工现场。不仅要求承接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施工单位从《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中选择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而且预拌商品混凝土合同价应参照质量控制价进行确定或调整。将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价作为保障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结构工程质量的参考底线。
举措二:加强商品混凝土浇筑监管采购价不得低于控制价
要求施工单位在商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得向商品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在商品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养护;不得要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代替制作商品混凝土试件,认真落实商品混凝土试块7天检测工作;坚决遏制施工单位预拌商品混凝土采购价款低于质量控制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