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 为何屡禁不止

《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已施行近5年了,虽然镇江市区绝大多数建筑工地已使用预拌砂浆,但笔者作为基层散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宣传执法工作中发现,对于《条例》第二十四条“设区的市建成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浆”的这一规定,在部分建筑工地却难以得到落实,现场搅拌砂浆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一、现场搅拌砂浆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

我们通过与违规现场搅拌砂浆的建设、施工方交流发现,现场搅拌砂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预拌砂浆价格高。就目前我们镇江市而言,预拌砂浆的售价在每吨230元左右,与现场搅拌相比,每吨预拌砂浆的价格比现场搅拌要高出约50%,相对于高层建筑,多层建筑的砂浆用量更多,粗估一下,一个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如果使用预拌砂浆,成本约高出15-25万元(当然建设开发单位在算经济帐的时候,是不会算环境与社会效益这本帐的),这个成本,对于当前景气度低下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是一笔数目可观的费用。因此,价格是决定建设、施工企业不愿意使用预拌砂浆的首要原因。因此,我们在现场行政执法过程中,看到了这样的一个画面:工人用小车在砂浆罐里放出预拌砂浆成品,然后倒入搅拌罐,继续添加砂子和水泥进行搅拌,然后再进入应用现场。预拌砂浆的优越性尽数消失,不仅成了一个半成品,而后还造成了更严重的污染,预拌砂浆价格高同时又给现场使用袋装水泥留下了“后门”,违规程度进一步加重。

2、工人不熟悉预拌砂浆使用工艺。由于预拌砂浆是工厂化生产的成品,如果工人不能熟悉施工工艺,仍然凭感觉和经验用现场搅拌的一套方法来施工预拌砂浆,浪费会加重,优势不能得到体现,必定将拉大“禁现”过程,阻碍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

3、与执法成本相比,违法成本太低。对于执法者——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来说,为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工作人员一年四季日常进入工地巡查是必不可少的,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的安全等因素都是必须要保障的,这是执法成本之一。执法成本之二:一旦发现违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由于工期的原因,取证必须及时,且在处罚过程中不能有一点闪失,程序一旦违法,不仅前功尽弃,而且有损监管机构形象。执法成本之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需进行听证、复议等程序,且如果被处罚单位不配合,监管机构就必须取得法院的支持,而执法者也必需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处理违法案件。对于违法者来说,如果违法项目的速度够快、够有“后台”,他们的违法可能就是零成本;如果违法让建设施工单位付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至两元的专项资金成本、每次1——5万元的罚款,这是可以“转移支付”的成本,因为这个可以直接转嫁至消费头上,在房地产形势好的时候,这个成本直接可以不用担心和计算。

4、推广应用中的责任不明晰。在笔者约谈的违规企业负责人的时候,听到的最多的对违规解释就是:预拌砂浆不好用,用了就会出现质量问题:空鼓、开裂等等,违法责任向生产企业头上一推了之。是不是预拌砂浆真的有问题,作为执法者的散办来说,他们不是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的“评判员”,但却又承担着预拌砂浆企业的管理责任,建设方这样的一推,有时让执法者的确感到责任难辩。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