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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季度10家企业因污染被罚 混凝土公司最高罚5万元

福州市环保局发布了今年第一季度“福州市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共有10家公司因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问题,被环保部门行政。

其中,曝光的福建宏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4万元,福州泰宇商品混凝土公司被罚5万元。

这10家企业分别为长乐鑫日机械有限公司、福州金南台建筑有限公司、福州永动电镀有限公司、福建宏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泰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闽侯县上街尚峰腐竹厂、闽侯县上街永峰腐竹厂、厦门市宏安源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和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

其中,福建宏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福州泰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闽侯上街镇,清洗场地和水泥罐的泥浆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就排进河道,导致大学城的河床再次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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