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昨日,开发区帕源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水泥堆场内,商品混凝土罐车正在等待装上预拌商品混凝土。陈沈华摄
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是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战略举措,为此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记者就这个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采访。
发展散装水泥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我市十分重视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海门市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升级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
据介绍,《办法》包括总则、鼓励与扶持、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4个部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办法》。水泥生产和使用应当坚持发展散装、限制袋装的原则,并通过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市政府将发展散装水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