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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严管建设施工扬尘

近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石家庄市将严管严管建设施工扬尘,试行《石家庄市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达不到要求的,已开工的项目依法停工整改,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按顶格处罚等。

石家庄市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试行)要求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设置封闭式围挡;凡高度、外观、安全性、密闭性达不到要求的,已开工的项目依法停工整改,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必须全部采取商品混凝土硬化,其他未施工场地一律硬化、绿化、固化;凡不按要求实施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顶格处罚。

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高标准的车轮冲洗、车身清洁等自动化冲洗设施;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发现车体带泥出门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建设、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施工现场清运土方、渣土和垃圾的车辆必须严密封闭;凡封闭不严密的车辆,一律禁止出门,发现封闭不严、造成遗撒的,对建设、施工、渣土运输单位依法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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