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建企业库类别
A、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B、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C、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
二、申请入库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项目服务方便及时;
(四)具备相应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
(五)工商注册地在和县及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入库后一个月内,县外企业须在和县设立分公司,且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和设施。
(六)近三年无违法行为,目前在市县没有被限制投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库企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在政府性投资的限额以下项目招标中,依据《和县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操作规则》,成为简易招标的候选企业;
(二)入库企业不得有恶意竞争、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或破坏招投标秩序的行为;
(三)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动更改须及时报送至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企业自己承担;
(四)遵守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主动接受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的日常监管、年度考核;
(五)一般项目监理费用,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及(2011)534号]计算基准价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费用为基准价格的70%;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费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监理费为基准价格的60%。特殊项目监理费用,招标人根据类别和缓急等情况,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在发包前确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申请入库需提供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六)《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七)和县限额以下施工监理企业申请表;
(八)和县限额以下施工监理企业承诺书。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在递交申请资料时提供原件核对,需年审的证件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
五、提交申请及入库程序
(一)申请入库单位应将申请资料装订成册,于2015年2月4日下午5:30前报送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室。
地址: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259号;
联系人:鲁娟 曹春丽(电话:0555-5335007)。
(二)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负责汇总报名申请,并按照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入库的投标企业的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企业,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定后,在和县招标采购网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入选和县限额以下施工监理企业库。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或清除出库。
(二)申请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
(三)申请单位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申请资料,逾期报送的,将作为2016年度公开征集预选名单。
(四)入库企业数量:三类企业库每类限额为8家。各类报名并通过审查的企业超过8家的,注册在和县及在和县已设立分公司(公告发布前)的企业直接入库,其余通过审查的企业现场随机抽签决定入库。
附:1、和县限额以下施工监理企业申请表;
2、和县限额以下施工监理企业承诺书。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