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建企业库类别
城乡规划编制企业库。
二、申请入库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项目服务方便及时;
(四)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公司优先入库;具备乙级资质的公司,工商注册地须在安徽省区域内或在安徽省设立分院;在和县有业绩且信誉度较好的企业,入库时优先考虑;
(五)近三年无违法行为,目前在市县没有被限制投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库企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在政府性投资的限额以下项目城乡规划设计招标中,依据《和县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操作规则》,成为简易招标的候选企业;
(二)入库企业不得有恶意竞争、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或破坏招投标秩序的行为;
(三)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动更改须及时报送至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企业自己承担;
(四)遵守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主动接受和县招标局的日常监管、年度考核;
(五)规划设计费由招标人根据不同编制项目,按照国家颁布的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在发包前确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申请入库需提供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六)和县限额以下规划类服务企业申请表;
(七)和县限额以下规划类服务企业承诺书。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在递交申请资料时提供原件核对,需年审的证件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
五、提交申请及入库程序
(一)申请入库单位应将申请资料装订成册,于2015年2月4日下午5:30前报送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室。
地址: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259号;
联系人:鲁娟 曹春丽(电话:0555-5335007)。
(二)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负责汇总报名申请,并按照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入库的投标企业的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企业,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定后,在和县招标采购网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入选和县限额以下规划类服务企业库。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或清除出库。
(二)申请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
(三)申请单位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申请资料,逾期报送的,将作为2016年度公开征集预选名单。
(四)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入库企业,注册在和县及在和县已设立分院(公告发布前)的企业直接入库。
附:1、和县限额以下规划类服务企业申请表;
2、和县限额以下规划类服务企业承诺书。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