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制定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以机器代替人作业,变“现场建造”为“工厂制造”,改“粗放式生产”为“精致式生产”,南宁、柳州率先列入试点示范城市。记者昨天从市城乡建委了解到,市城乡建委推广使用高性能商品混凝土,要求南宁轨道交通、跨江桥梁、城市立交桥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超高层、异型结构等超限建筑工程项目、C50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商品混凝土等工程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
高性能商品混凝土是采用优质原材料和优化配合比,通过绿色生产方式生产,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的商品混凝土。
南宁市城乡建委高度重视高性能商品混凝土推广应用,早在2013年3月就提出商品混凝土质量分等级定价,提倡优质优价,出台生产标准,对南宁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优质品评比工作,及时发布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价格信息。
2014年,南宁市城乡建委发布《关于推广应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的通知》。加快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实质性应用,打造精品工程,带动和促进南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提升,要求南宁轨道交通、跨江桥梁、城市立交桥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超高层、异型结构等超限建筑工程项目、C50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商品混凝土等工程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截至目前,南宁轨道工程1号线部分标段、2号线全线地下永久建筑都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
通过对优质品原材料、拌合物、成品质量全过程的指标细化,加强对优质品商品混凝土的动态管理。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抽检或市质安协会随机抽检,同一企业的商品混凝土原材料或出厂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累计两次达不到《南宁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市城乡建委将取消该企业相应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等级,严惩“以次充好”,确保“优价优质”。
南宁市城乡建委下一步将着重完善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评价体系,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的生产质量控制,推广应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优质品,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确保老百姓真正住上“放心房”、走上“放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