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孟加拉项目完成融资贷款合同的签署、财政部等三部委完成对孟加拉项目会签工作后,又一个好消息传来,近日,集团公司收到国家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孟加拉国诺瓦布甘杰重油电厂项目的批复》(商贸函【2015】274号),同意湖北公司湖北院利用出口买方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承建孟加拉国诺瓦布甘杰重油电厂项目。
批复中指出,该项目合同金额1.16亿美元,由交通银行和汇丰银行组成的银团提供0.5亿美元的出口买方信贷,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口信用险,有关具体融资及保险事宜按国家现行规定办理。前期工作中,商业贷款和芬兰信保承保贷款均已完成所有审批手续,该项中国信保承保贷款得到了商务部的最终批准,意味着项目国内融资工作全部完毕,也意味着整个项目的融资工作全部完成,融资工资的完成为项目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根本保证。
孟加拉项目对发展中孟经贸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要求湖北院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做好境外安全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在金融机构的指导下对外开展工作,配合落实有关融资协议生效前提条件,合理规避风险,确保项目成功实施。
孟加拉项目是湖北院以F+EPC+O形式承接的国际工程,湖北院借助国际银行间的融资平台获得第三国的低成本长期出口买方信贷,通过工程总承包及四年运营的商业服务模式的竞标取得了此项目。上述批复的到来标志着湖北院所承接的孟加拉项目即将正式启动,全院上下期待了三年的项目,最终取得了国家的通行证。
